在合同变更的诸多形式中,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
协议变更,即合同各方基于合意协商达成一致,有权对原有的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者调整;
法定变更,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符合法定条件和理由的情况时,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法定可撤销之事项、以及存在法定无效之因素等,均可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或认定原合同效力终止;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还可能存在其他需要变更合同的特定情境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