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有任何一方未能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上进行签字或盖章,就此而言,这份协议一概无效。
通常情况下,唯有经过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并加盖印章之后,协议方可正式生效;
若由他人代为签署,则必须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作为佐证。
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向劳动者出具相关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文件,并且需要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