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房屋时,通常会涉及到两种类型的购房合同,分别为线上签署的电子合同及传统的书面合同。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买卖合同的具体内容,其中包含了以下主要条款:
1.交易标的物的具体描述(如名称、数量、品质);
2.约定的价格及支付方式;
3.履行期限以及履行地点和方式的详细说明;
4.商品包装的具体要求与方式;
5.验收标准和方法的明确规定;
6.结算方式的具体安排;
7.合同所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的明确阐述。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买房的阴阳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内容不相同的合同。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是无效的;阴阳合同中的阴合同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