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支付首付款之后,尚未签署购房合同的情况下与房地产开发商发生争议并希望退回款项时,能否实现退款取决于认购书中的具体条款规定。
若认购书明确约定可进行退款操作,那么便可以按照约定执行;
反之,若认购书中明确指出此行为构成违约,那么在退款过程中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通常而言,支付首付款的行为可以被视作已经以实际行动履行了房屋买卖合同。
商品房认购书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在正式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一份文书,旨在对双方就交易房屋相关事宜达成的初步共识进行确认。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