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个人实施的盗窃行为中涉及到的公私财物,若其价值达到"数额较大"的情况,那么量刑的起点将会设定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
相应的,犯罪嫌疑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事处罚,同时还会被要求承担款额不低于罚金的民事赔偿责任。
2.如果涉及到的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了"数额巨大"的程度,那么量刑的起点将会设定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
在此基础上,犯罪嫌疑人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并且同样需要承担款额不低于罚金的民事赔偿责任。
3.当涉及到的公私财物价值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程度时,量刑的起点将会设定在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
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将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同时也需要承担款额不低于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民事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参考上述数额标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具体执行数额,并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备案。
对于盗窃数额较大但未达到法定刑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案件,量刑标准如下:
1.若涉案金额在1000元以上而不足2500元,则犯罪嫌疑人将面临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2.若涉案金额在2500元以上而不足4000元,则犯罪嫌疑人将面临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的刑事处罚;
3.若涉案金额在4000元以上而不足7000元,则犯罪嫌疑人将面临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的刑事处罚;
4.若涉案金额在7000元以上而不足10000元,则犯罪嫌疑人将面临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的刑事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