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限届满之时,如果承租人依然拒绝按期缴纳租金、坚持要求退房,那么作为出租方的房东就有权按照租赁合约中所规定的相关条款,在催告之后给予其适当的宽限期后,采取法律途径来追责承租人的违约行为,同时拥有对所出租的房屋进行回收的权利。《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