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高院颁布的有关民事案件诉讼时效的最新政策内容如下:
首先,向国家司法机关申请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限被明确设定为两年,但当法律有另外的特殊规定时,这一期限将不受限制。
其次以及重要的是,以下类型的诉讼事件其时效期则被设置为一年:
(一)人身受到伤害要求民事赔偿的事件;
(二)销售质量不达标产品而未作任何明示说明的情况;
(三)延期支付或拒绝支付租金的行为;
及(四)托运物品遗失或灭失的情况。《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