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存在有损害公共或私人财产行为的当事人,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他们进行治安处罚。
具体执行如下:
若行为人确实有破坏公私财物的实际行为,我们将会给予他五日至十日之间的拘留惩罚,同时还可附加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则会给予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惩罚,并且可以附加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