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年幼尚未达到法定年龄的犯罪嫌疑人,如其实施了盗窃行为,通常情况下并不符合盗窃罪的成立条件,因此他们也无法承受相应的刑事惩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但未满十四周岁的青少年,仅仅在触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导致他人死亡或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的情况下,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和追诉,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