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拆迁补偿政策详情如下:
1.房屋补偿费用,依据被拆迁房区域结构及折旧状况作为参考因素,按照每平米单价进行综合计算得出;
2.周转补偿费用,按照被拆迁房主的临时居所环境状况作为评级标准,按月对被拆迁房屋住户家庭成员进行适当的生活扶持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具体金额将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进行审慎认定与确定,拆迁建设单位需严格遵守并执行,不可随意更改任何细则参数。
若该被征收人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署并主动实施搬迁,此时其所涉及到的房屋建筑面积、额外补贴面积以及合同奖励面积之和累计未能达到45平米时,则不足部分应按照相应的评估单价之80%给予经济补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