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借款人身故,但此债务却存在保证人或须负法律责任之债务人和继承人,那么债权人有权继续运用法律途径,提起诉讼。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向法院提出还款请求,且法院对其保护的民事权益方面设定了三年间的时效限制。
时间从权利人意识到自己权利受损及应承担义务之人之日开始计算。
然而,如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至今已度过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但在此之外若确有特殊情形发生,则人民法院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批准适当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