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旱地每亩应获得补偿款5.8万元;
第二,水田每亩补偿款需达平均值9.9万元;
第三,菜田每亩补偿款期望达到15.6万元。
其次,我们所涉及到的数据标准是以所在地政府机构根据最基层单位的年度报表进行审核后确定的,同时还参照了物价管理部门对于各类物品的价格波动情况。
最后,如果按照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无法维持被拆迁农业人口原有的生活水平,政府有权追加安置补助费。
同时,我们也强调将确保每位被拆迁户所得补偿公平、合理,并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会因此而降低,保障其未来生活有足够稳定的经济来源。
在涉及到被征用的土地方面,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期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属设施及青苗补偿款项,同时还要做好对于被拆迁农户未来生活保障措施的提前规划与准备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