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颁布的《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若基于上述法条中的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以及第四十一条之一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时,其须依照劳动者在该公司供职的年限,以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薪资为基准,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合同时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需向劳动者支付两倍于经济赔偿的金额作为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