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到此类事件,建议您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修订版的相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将受到法律制裁;
其中,情节轻微者,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需接受二万至二十万的不等罚款;
情节较重者,判处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要缴纳五万到五十万的不等罚金;
情节极端恶劣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并需承受五万至五十万的不等罚金甚至可能涉及财产没收等严厉惩罚:
(1)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实施金融诈骗;
(2)使用他人遗失或无法辨认的身份证件,骗取信用卡后进行非法活动;
(3)冒充他人身份,使用伪造、变造或盗盖的信用卡进行金融诈骗;
(4)恶意透支,即持有人在规定金额或期限之外极度透支,且在发卡行催收后仍拒绝偿还欠款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倘若非法分子通过盗窃手段获取了信用卡并加以利用实施相应活动,应按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予以刑事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