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签署的三年期劳动合同时,若员工需提前解除合同关系,通常无需赔付任何费用。
然而,倘若员工违反了合同中所约定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条款,且因此对雇主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则员工应当负责赔偿所带来的损失。
此外,按照有关规定,员工在离开现职前应提前30天向其用人单位履行通知配偶之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