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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吗

兄弟姐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吗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04-23 10:30:05 已帮助14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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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吗
通常情况之下,同胞兄弟姊妹之间并无承担扶助之责任的法定义务,唯独在某些特定的状况中,同胞兄弟姊妹因此时所应负有的法律约束而需承担相应的扶持职责。
具备承担抚养能力的哥哥或姐姐,面对父母已经不幸离世或是父母丧失抚养能力的未成子女,此时便应承担起必要的抚育责任。
在兄长或姐姐的抚养下逐渐成长起来的具有独立承担经济能力的弟弟或妹妹,在哥哥或姐姐因年老体弱而劳动能力减弱且生活来源匮乏之际,也应对其履行赡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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