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通常采用形式为一式两份的架构设计,当劳动者在实际操作中发现自身并未持有完整的劳动合同时,完全有权向所在地的劳动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诉,请求用人单位根据法规要求重新给出一份完整且有效的劳动合同副本。
在此过程当中,如果用人单位所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无法满足本法规对劳动合同所需具备条款的明确要求,亦或是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未能将劳动合同文本送交至劳动者手中,则相关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利责令其进行相应整改。
倘若因上述情况而给劳动者带来实质性的利益损害,那么相应的用人单位也应负担起应有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