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不幸事件中,若肇事者故意拖延支付赔偿金,则受害者有权请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垫付款项。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仅负责垫付人身伤害类医疗费用,然后依法追究具体侵权行为人的补充赔偿责任。
下列法律条文详细规定了相关事宜:(一)若司机尚未获得驾驶执照或存在酗酒行为;
(二)如被保险的机动车在失窃、劫掠期间发生交通事故;
(三)以及被保险人蓄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等。
以上任何一种法定情形出现时,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遭受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均无需承担赔付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