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用挂靠方式以后,质量保修责任的实际担负者通常情况下是负责具体施工的责任人,而被挂靠的企业则有可能被法院视作案件的当事人并进行追责。
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倘若属于建筑工程范畴出现了质量问题,若由于施工方的缘故使得工程的质量无法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那么作为工程的发包单位则可以依法要求此施工方在适当的时间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免费的维修或改造。
在执行完上述操作之后,如果仍然出现因施工问题导致产品交付延迟的情况,施工人也将需要对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