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或许考虑过集资自建以解决问题,但是我必须告知您,这个想法并不现实。
因为在您们购买房产之前,开发商已经与施工团队签署了明确的合同,并且集资相关事宜存在诸多障碍因素,包括部分业主可能无法达成共识等问题。
所谓“烂尾楼”是指那些已然获得土地使用权以及规划许可手续的房地产项目,然而却由于开发商资金匮乏或者陷入债务纠纷而停滞超过一年年以上的情况。
一旦您不幸购入了烂尾楼,请先不要急于退房,因为这可能并不能确保您立即回收全部购房款项,您可能仅享受到收据或者欠条作为补偿。
在此期间,您可以尝试了解开发商能否从短期之内筹集到资金,以便顺利完成工程并尽量减少您的经济损失。
若开发商未能筹集到充足的资金去完成该项目,他们通常会申请破产保护,经过法律程序进行资产分割、拍卖之后,借此筹集所需的项目后期建设资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开发商最终因为资不抵债而提交了破产申请,届时有两种可能性出现。
第一种情况是,在宣告破产之日,您所购买的房屋尚处于未建设状态,这可能导致开发商无法履行其对您的销售承诺。
与此同时,如果您采用按揭贷款形式购买住房,且分期付款给卖方,那么这将会对房地产所有权的归属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因此,建议您在决定是否进行相应处理前首先仔细了解自身的产权归属,如有必要,可寻求专家意见。
第二种情况是,假如开发商在破产后您所购买的房屋已经修建完毕,那么您有权依据特定程序向房管部门递交申请以办理不动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