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临薪资被无故拖欠之情况时,以下几个步骤或许有助于妥善解决问题:
首先,为节约宝贵的时间与精力,建议您尝试先行与雇主就此事进行友好协商;
其次,如遇不决,可寻求国家相关法律机构的协助,即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待其介入督促雇主尽快发放应得薪水;
若手头握有关于薪资拖欠的确切凭证,例如公司出具的欠条等,也可以选择据此直接向法院递交支付令申请;
然而,若不巧遇到用各种理由搪塞躲避拖欠薪资事宜,则需注意,在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期内对该项工资的追索行为并不受仲裁时效的严格限制,而一旦离开就业岗位,便需自劳动关系结束之日起的一年之内提出申诉;
若是通过上述途径仍未能有效追讨到应有的薪资,最终可能需要通过向法庭提起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