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类交通事故中的损害赔偿事宜,涵盖了诸多方面:
如医疗费用、误工补偿、护理费用、交通出行费用、住宿费用、以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等等。
对于造成伤残的人员,除了上述相关费用,我们还须承担患者相应的残疾生活辅助器材费用,以及伤残赔偿金。
若是发生致人于死地的情况,我们还需支付其家属的丧葬费用以及死亡赔偿金。
值得关注的是,关于死亡赔偿金标准的制订,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当年的城镇居民平均收入水平或者农村居民平均净收入基准来进行测算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