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建议您签署一份正式的财产协议。
协议格式应采用书面形式,切勿仅仅依赖口头承诺,同时应充分认识到,若涉及诉讼或纠纷,书面证据将是极为重要的依据,因此务必额外注意。
公证并不是财产协议法律效应生效的必要条件,相反,只要签约双方均已签章确认,即视为具有法律约束力。
对于即将签署的协议内容,应当尽早依照协定条款实施(例如办理房产、车辆的所有权变更手续,或者执行银行存款转账或现金交付),以免因为拖延而发生变故,产生不必要的纷争。
此外,在财产协议中明确规定违约金作为保障措施,以便在未来发生任何反悔行为时,受害方能根据协议条款获得适当的经济赔偿。
其次,关于赠与协议的签订,尽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具备不可撤销性,仍需及时进行公证处理,以确保赠与关系的稳定。
如同财产协议一样,赠与协议签订完成之后同样需要尽早履行,以维护双方利益。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如果房屋贷款尚未结清,则暂无法进行过户操作,这也是导致赠与协议无法进行公证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此情况下,赠与人在财产权利移转至受赠人之前,有权利撤销先前的赠与行为。
为了进一步保障受益人权益,建议在赠与协议中约定清晰的违约责任,例如规定撤销赠与方须支付高额违约金,双方可以协商设定撤销赠与的一方需支付相当于取消时其应获收益的房屋市场价值的罚金。
最后,我们来谈谈产权证添加共有人(以房产为例)事项。
通常而言,包含贷款负担的房产由于抵押权存在,并不适合进行共有人增加的程序。
此外,即使未经协议明确,添加共有人者也未必依法享有半数以上的所有权。
实际上,司法实践中,法院绝非简单地根据产权比例分配财产权益,而是综合衡量婚姻的持续时间、当事人对房产贡献的多少、购房支付股本的比例以及在婚姻过程中对家庭付出努力的程度等因素作出最终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