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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怎么构成的?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怎么构成的?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涉及到如何根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还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比较和区分。
2024-04-18 12:30:11 已帮助20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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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怎么构成的?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应具备以下四个要素或条件方可成立:
首先,本罪的犯罪主体乃当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其次,在主观要素上,必须是出于故意而为之(包含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
再者,犯罪客体的指向便是那些尚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最后,在行为方面,必须有违反劳动管理法规的事实存在,以及雇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危险程度较高的体力劳动,且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形才能构成本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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