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雇主违约及双方存在约定之情况下方可在劳动合同时主张违约金;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并不能自由地设定由劳动者来承担此种违约金。
只有如下四种特定情形下,劳动者才有责任支付违约金:
1.若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的相关约定,则需按照约定方向雇主支付违约金。
但需注意,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越雇主所提供的培训费用总额。
对于雇主提出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其金额也不得超越服务期未履行部分所需分摊的培训费用。
2.对于负有时效保密义务的劳动者而言,用人单位有权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同时应当明确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于竞业限制期限之内每月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助。
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则需按照约定向雇主支付违约金。
而在此同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约定由雇主在其违约时进行违约金支付,且这样的约定不受上述两种情形的限制。《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