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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贵能退差价吗

商品房买贵能退差价吗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2024-04-17 14:20:02 已帮助10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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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贵能退差价吗
在此前提下,我们必须明确表明以下几点重要的事情以方便您理解并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首先,买方已与开放商正式签署了购房合同,这种行为即意味着该合约具备了法律上的约束力;
其次,一旦完成付款手续且使得款项成功进入了开发商的账户,那么这笔钱款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被退回,除非是遇到下面这些特殊情况:
1.开发商未能按照购房协议中的规定期限按时交付房屋;
2.开放商未能出示合法的证件和批准文件,从而使得整个合同失去了其有效性;
3.开放商未经买家的允许擅自更改了设计方案;
4.买方无法顺利取得房产证
5.银行拒绝放贷或者贷款额度不足以满足购房需求;
6.实际测量出来的房屋面积与原先预测的面积差距超过了3%;
7.房屋的质量达不到应有的标准;
8.卖方在没有征得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就将房子进行了抵押
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存在虚假内容;
10.卖方蓄意向买方隐瞒其出售的房子实际上是用来接受政府征地赔偿的房屋;
11.开发商按照承诺发过来的建筑图纸和实际交付的房屋相差甚远或者某些关键部分尺寸超出了预定偏差范围;
12.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制的因素影响,导致购买人无法达到购房计划中预期的效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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