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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成立的时间的认定如何规定的?

保证合同成立的时间的认定如何规定的?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4-17 14:05:09 已帮助29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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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成立的时间的认定如何规定的?
担保人和贷款人应以书面形式签订担保协议或担保合同,因为此举既能满足合同建立的基本要素---也就是传统的要约和承诺两个环节,同时又确保了担保合同的文本形式具有法律效力。
如若未能签署书面的担保协议或担保合同,那么该合同便无法被认定为已正式缔结。
所以,保障合同成立的具体时刻应以担保人和贷款人在担保合同上共同签署签名或加盖印章一刻所对应的日期为准。《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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