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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不续签是否需要提前三十天

劳动合同不续签是否需要提前三十天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04-16 16:05:07 已帮助21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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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不续签是否需要提前三十天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若劳动者无意愿续签合同时,无须预先向用人单位透露其决定,只需在合同期满之日起,原有的劳动合同自动宣告终止,进而可以立即办理离职手续
在此过程中,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升了先前的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希望继续与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但遭到劳动者拒绝续约,此时,劳动者便无法申请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对此提供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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