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解除主要是指在签署合同时预先明确解除合同的相关规定,一旦事先设置的特定情况发生后,当事人便拥有解除合同的权力。
譬如甲乙双方就出租房屋达成租赁协议,出租方甲与承租人乙间有约定:
倘若经过出租人明确表示反对,承租人仍然允许他人在该出租房屋中居住,则出租方将有权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规定既可在起草合同时加以约定,亦可在合同执行期间视具体情形而定。
既可以规定仅由某一方拥有解除合同的权力,也能够设定双方均具有解约权限。
一旦符合预定条件并且当事人拥有相应的解约权力,他们无需再次与对方进行协商即可通过行使解除权来达到解除合同的目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