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规定,遗嘱不可剥夺精神病人的合法继承权利。
这主要源于遗嘱制度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保障那些未能拥有足够维持生计以及获取财产能力的人,具有劳动能力却无力获得收入的继承人的基本利益需求得到满足。
所以若忽视这些情节或者剥夺了他们的继承份额,那么如此制定出的遗嘱将被判定为无效。
换句话说,如遗嘱人未在其遗嘱中保留对于那些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那么在涉及到遗产处理的环节上,就必须为这类继承人预留出必要的资产,剩下的部分方可按照遗嘱中的规定进行分配处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