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若该合同被认定为存在欺诈行为,则属可撤销之合同,在此之前其效力将得到法律认可。
然而,在被宣告撤销之日起,该合同即失效,且不具有任何效力。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可撤销合同所适用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其中一种是一方当事人因实施欺诈行为而被迫签署合同;
另一种则是一方或者第三方通过胁迫手段,导致相对方向违背真实意愿而签订了合同;
再者,合同中的签订双方也可能因为出现较大误解而签约;
最后的情况是对应规定的其他异常情况等。《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