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暴雨救援行动中所产生的死伤情况能否通过工伤保险来处理,其关键性的制约因素即是该事件是否满足认定为工伤的必要条件。
据中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若职工遭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应依法确认为工伤:
首先,当职工在正常上班时间及工作区域内,由于进行与工作相关的活动而遭受事故伤害时;
其次,当职工在工作时间前或后,仍在工作单位内部区域进行相关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而遭受事故伤害时;
再次,倘若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及工作区域内,因为执行自身职责而遭到暴力等意外事故伤害时;
此外,如果职工患有职业病的,同样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第四,如职工因为工作需要赴外地出差,因公受到了伤害或发生了难以预料的事故以致于失踪的;
最后,如果职工遭遇了需要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保护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中的损害,无论这些事故是否属非个人主要责任,均可被视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