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在行使对所拥有部分的权利时,例如将房屋出租,必须征求其他所有共有人的同意或经得占有房屋份额总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方可实施。
这是因为,在处分共有不动产这类行为中,法律严格要求必须得到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的同意。《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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