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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定工伤能做伤残鉴定吗

不认定工伤能做伤残鉴定吗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2024-04-09 15:20:03 已帮助25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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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定工伤能做伤残鉴定吗
1.在正常情况下,通常需要进行工伤鉴定
然而,在部分特殊情况中,亦可仅进行伤残鉴定
2.若涉及前述情形,未依法完成工伤认定程序之前,无法展开鉴定工作。
但是,若是由于客观原因未能如期提交申请者,即使尚未申报工伤认定,亦仍有机会进行此类鉴定。
3.进行鉴定的并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而是专门选定的司法鉴定机构。
对于经过专业医生诊断并确认为工伤患者,均有权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当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疔补助金后,再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关于上述补助金的具体标准,视各省市对行政区域的相关规定而定。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工伤后离职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即在用人单位存在故意或是重大过失时,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相应赔偿,若工伤案件确由用人单位的疏忽引起,那么员工便有机会在领得工伤待遇的基础上,同时获得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反之,如无此种情况,便无法获取经济补偿金。
因此,只有存在用人单位犯错的情况时,工伤患者选择主动解除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劳动关系,方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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