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用人单位发生拖欠工资之行为,劳动者可视情选择前往其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亦或径直向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主张自己应得的工资权益,同时可索取相应数额的赔偿金。
此外,法律还为公民提供了另一种维权途径——向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
如此一来,人民法院将依职权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强制性的支付裁定,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即时保护。《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