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商品房买卖合同出现如下情况,买方有权依法申请解除合约:
1.开发者未经允许擅自篡改规划设计方案;
2.商品房面积误差率过高(超出3%);
3.商品房户型设计缺陷;
4.由于非买卖双方共同承担责任之原因而未能签订担保合同,导致买卖合约无法按期执行;
以及5.商品房质量与预期严重不符。《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