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出租之房屋若遇司法拍卖之情况:
假设在房屋租期内为出租状态,同时又被设定了抵押权,则在此过程中并不影响到租赁合同的合法效力;
然而,若该房屋在经过抵押之后继续对外出租,那么租赁合约对新受让人将不再具备任何法律上的约束效应。
在此种情况下,法院有权对租赁中的房产进行公开拍卖处置,但必须不损害承租人应享有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三条
对第三人为被执行人的利益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该财产被指定给第三人继续保管的,第三人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
对第三人为自己的利益依法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可以继续占有和使用该财产,但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
第三人无偿借用被执行人的财产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