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过程中应对定金陷阱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尽量避免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署认购协议书以及交纳定金。
一般而言,在商品房交易过程当中,在正式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双方达成共识,无需经过认购书及定金这两个步骤即可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若最终无法签订该合同,买家有权选择全身退出交易流程,不会留下任何不利影响和后遗症。
其次,建议将相关款项表述为“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或者“订约金”等形式。
如此一来,万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签约,原先交付的相关费用都有可能得以退还。
再次,在签订认购协议时需要严谨地规定出对自身有利的条款。
比如预先确定何种情形下方可收回定金,如无法履约应承担哪些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违约赔偿责任。
最后,购房者应催促开发商签署《商品房认购书》,且务必坚持原则,反对开发商擅自对已商定好的认购书内容进行任何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