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劳务仲裁机构提交劳务仲裁乃最为高效之途径。
作为劳动者的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追讨应得薪资:
首先,您可选择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例如拖欠或未按照规定全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况,您有权向所在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并期待其能对此进行妥善处理。
其次,您还有权采取劳动仲裁的手段解决纠纷。
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劳动争议,如无法通过自愿协商、调解和成约方式加以解决时,您都可以向当地的劳务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的话,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寻求公正判决。
对于持有欠条的员工来说,还可以以更直接的方法来追索欠薪。
此时,您只需携带好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欠条以及起诉书及其副本,即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即使法院依判判定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责任,但若对方仍未能按期履约的话,您可于判决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两年后再次向法院发起强制执行申请。
最后,若用人单位出现了拖欠或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情形,您还可以依法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出支付令,督促用人单位尽快支付所欠薪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