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结婚到离婚的财产都可以查。婚前一方所得的财产,除非夫妻间另外有约定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获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法院会均等分割。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后才发现的,可以请求法院再次分割,诉讼时效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算。
2、一般来说,财产分割的时间点通常是在离婚诉讼或调解过程中,离婚诉讼或调解时,法院或调解机构会要求夫妻双方提交财产清单,包括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和负担的债务。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通常以离婚诉讼或调解时点为准,即离婚诉讼或调解时双方提交的财产清单和财务状况为基础,法院或调解机构会根据当时的情况来进行财产分割。
3、然而,法律规定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案件而异,具体的时间跨度可能不同。如果您需要了解关于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的具体规定和程序,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律师,以获取准确和及时的法律建议。
4、《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