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诉讼撤诉后,当事人是不可以就同一事由再次起诉的。如果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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