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限定的除外。借贷期满后,
债权人应及时要求
债务人返还借债,不能碍于情面或其他原由不及时催款。如债务人一时不能返还,出借人可在时效期满前,让借债人写出还钱计划或催要证明等,这样
诉讼时效就可从新的协议订立之日再次计量。如债务人仍不按期履约或外逃,债权人应在借债期满后的2年内向法院提
诉讼讼,进行依法催收,否则就视为放弃债权,法律不予保护。还钱时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商定的应当返还本息的时间。现实中人们时常忽视这项商定,或未作出明确商定。最常见的表述为“肯定时间后”还钱,如“2年后”还钱。“2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而非时间点。借债后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还钱都能够被理解为“2年后”还钱。尽管法律上对此有着肯定的解释规则,但这种书写方式毕竟增大了实现债权的不确定性。还钱时间的不明确,在实践中也容易引发关于诉讼时效的争议。因此,在商定还钱时间时,最好将其明确到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