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有关规定,职工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的,在购房一年内,其直系亲属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期购房款,但不能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办理时,需填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供购房合同、支付首期房款的票据及银行对账单、房屋备案登记证明、直系亲属证明材料、购房人及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存折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提取审批手续。
2、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