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你所说,回答如下
1、你虽然手上没有劳动合同,但是从法律上讲你确实属于已经与酒店订立了没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你不属于没有劳动合同的人员。
2、《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 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因此,你只要依法的维权,肯定会得到自己的血汗钱‘双倍工资’。
3、你不具备法律规定的随时可以辞职的人员。你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酒店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酒店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酒店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酒店办理辞职的手续,酒店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辞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酒店就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