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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劳动仲裁算上班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去劳动仲裁算上班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先行调解,及时裁决。
2024-02-23 20:09:31 已帮助19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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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劳动仲裁算上班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去劳动仲裁不算上班。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还没有终止,用人单位要求职工上班的,职工应当在用人单位经营场所的上班。劳动者没有在用人单位的地点上班的,可以按旷工处理。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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