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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终止用工,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吗

用人单位终止用工,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吗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涉及到如何根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还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比较和区分。
2024-02-22 18:28:31 已帮助149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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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终止用工,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吗
用人单位终止用工,以下情况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如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在全日制用工形式中,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论从程序上还是从实质的事由上,都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符合下列情形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
1)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
2)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
3)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因下列情形合同终止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劳动合同期满的;
(六)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七)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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