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只是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而没有规定可以不参加劳动。
2、女职工在特殊期间的劳动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法律不是保护他们的违法行为的,必须要有医院的证明和符合相关的规定,否则是不行的!。
3、《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该员工请假是否有通过公司的批准,如果该员工所在岗位不适合怀孕期间的工作要求,可以调换工作岗位。如果该员工是故意的,用人单位在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应注意解除通知的送达流程及相关证据的收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