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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非法融资担保人是否要去担责

借款人非法融资担保人是否要去担责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2-28 19:09:13 已帮助28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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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非法融资担保人是否要去担责
1、通常情况下,借款人涉非法集资,担保人仍需担责,按照约定赔偿出借人相应的损失。因为借款人非法融资被依法处罚,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没有必然关联关系,借款人被判刑对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也没有必然的影响。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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