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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提存有哪些原因

担保提存有哪些原因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2-29 19:21:41 已帮助9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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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提存有哪些原因
主要有以下六种原因:
(1)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将抵押物转让的,应当将转让物所得的价款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2)出质人在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灭失或者毁损的,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
(3)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取得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所得价款向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4)以载明兑现或者提货日期的权利凭证出质的,如果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5)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出质的股票的,出质人应当将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6)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已经出质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人应当将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向与质权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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