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诉讼管辖专题 > 民事诉讼法撤诉条款的撤诉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撤诉条款的撤诉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撤诉条款的撤诉条件有哪些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3-04 19:38:42 已帮助107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民事诉讼法撤诉条款的撤诉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撤诉条件如下:
1、撤诉的主体只能是原告;
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
3、申请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原告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会受到国家的干预;
4、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
5、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最迟应在受诉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3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144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